北京震旦茶艺培训中心就业协议书

昌缘居士  时间: 2010年07月07日 19:14  来源:

             北京震旦茶艺培训中心就业协议书

  甲方: 北京震旦茶艺培训中心       乙方:

  为维护甲、乙的合法权益,解除学生、家长对就业的后顾之忧,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书,履行各自的责任,维护各自的权益,协议内容如下:

  1、甲方郑重向乙方承诺:凡是在北京震旦茶艺培训中心全日制班学习的学员,乙方毕业后,由甲方负责安排工作,并在毕业后的三年之内免费为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跟踪服务。

  2、工作单位包括北京茶庄等全国各大相关茶企业,工资待遇属同行业中等以上,每月不低于1200元(食宿不含)。

  3、因甲方原因学生毕业后,不能安排工作的,由甲方退回乙方所交培养费一半,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照发。

  4、甲方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,对乙方实施教育培养。

  5、乙方必须认真学习,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,各门课程考试合格,并获得毕业证书和相应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。

  6、乙方必须按照学校规定,按时交清各类费用(学费、技能培训费、书籍费、报考费)。

  7、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甲方不负责安排工作,费用不退,后果自负。

  (1)没有获得毕业证书和相应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;

  (2)乙方严重违反上级教育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,被责令退学或者就读期间受过处分到毕业前还没撤销的;

  (3)乙方因身体健康条件不符合用人单位的标准要求;

  (4)中途自行终止学业的;

  (5)不服从中心统一安排或经中心多次推荐仍未被用人单位录取的;

  (6)定向实习期间因表现不好被用人单位退回的;

  (7)未交清有关费用的;

  (8)实习期间及毕业后不按规定与学校保持联系,致使学校无法实施就业安排的。

  8、经老师、同学、家长、亲友介绍或本人直接联系就业等,均视为甲方安排就业。

  9、个人已经就业,仍谎称要求赔偿的,甲方不仅不予赔偿,还要终止对乙方提供的一切就业服务。

  10、本协议在学生报到缴费后生效,当毕业学生被用人单位正式录用后,该协议自行终止。

  11、本协议一式二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。以上条款,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。

  甲方代表签名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乙方:学生签名:

  甲方公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家长签名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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